□晚报记者 李萌 实习生 李鑫
本报讯 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此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和《郑州市缔结友好城市办法》。据悉,《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待批准后予以实施。
城乡规划议事协调机构谁来参加政府说了算
在《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中规定,将设立城乡规划议事、协调机构,研究审议城乡规划中的重大问题。在审议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城乡规划议事协调机构由哪些人员组成,如何发挥作用等问题,有必要认真推敲。
在审议通过的《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中,对该问题进行确定,条例中规定对城乡规划议事、协调机构的组成和工作规则,将由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制订。“对城乡规划中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审议,应该更为谨慎,由政府结合规划建设实际,确定议事协调机构的相关组成和责任,也可确保对重大问题正确的决策性。”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说。
公交场站和中小学校用地也纳入条例保护
在此次常委会审议中,有列席代表建议将公交场站列入城市规划保护用地范围,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目前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被侵占的现象比较严重,也建议增加相关内容。
对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的建议,在《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中也进行了增加。在条例的第三十四条中增加了对公交场站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