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岗“新妈妈”拟享哺乳时间
在岗“新妈妈”有望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国总工会获悉的。据全国总工会官方网站披露,国务院法制办目前正在组织对实施超过20年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进行修订,修订草案规定,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时间内每日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