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率个人部分降至0.5%
多交部分冲抵明年保费
□晚报记者 辛晓青 实习生 张航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省的郑州、洛阳等5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郑州市区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个人承担费率由1%降低为0.5%。已经缴纳的,多缴纳部分可冲抵明年保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负责人介绍,这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主要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给企业减负,由于事业保险是属地管理,各地的基金结余、失业人数及支出情况等不同,所以下调幅度也不一样。5个下调的市中郑州、洛阳和濮阳降幅最大,由3%下调到1.5%,其中单位费率由2%降低为1%,个人费率由1%降低为0.5%。不过,三市的执行期限不同。
郑州:具体包括市本级、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郑州高新区、巩义市的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低为1.5%,执行期限自2009年4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