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11月4日,卫生部发布《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上网指导》),但它并非公众和舆论此前热议的“网瘾标准”。实际上,这份《上网指导》明确了“目前‘网络成瘾’定义不确切,不应以此界定不当使用网络对人身体健康和社会功能的损害”,并高度评价了网络对人类、对未成年人的巨大作用和意义,认为不存在网瘾,问题的实质是少数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而出现身心健康问题。对网络使用不当的干预目标,卫生部明确是要促进其健康使用网络,“而非中断或终止其上网行为。”严禁限制人身自由、体罚等的干预方法。
“网瘾标准”争论了一年
关于什么是网瘾、如何界定网瘾,从2008年11月由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开始,便一直存在争议。很多人都期盼卫生部给网瘾这种“精神性疾病”出台一个标准,好让大家判断时有据可依。但是,当《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征求意见稿)》近日悄然挂在卫生部官方网站时,人们发现这份准备用近两个月时间征求意见的《上网指导》中,完全没有支持“网瘾”很严重、需要治疗的提法,更没有说“网瘾”是病,可以说从根本上否定了“网瘾”概念。
据了解,去年11月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了《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其中指出:“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连续超过3个月,即为网络成瘾。”该标准认定网瘾为精神性疾病。但该标准报卫生部后,引来一片质疑声,所以一直没有其“获批准”的消息。在最近这一年里,陆续又有山东临沂杨永信电击治疗网瘾、广西戒除网瘾训练营教官打死营员等事件被披露,更让“网瘾标准”成为触动社会神经的热门话题。
今年8月,又传出有关卫生部委托北大第六医院和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负责网瘾界定标准和治疗规范的消息,中南大学专家组成员高雪屏博士提出:“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这让网瘾界定再度引发热议。
11月4日,出自卫生部的“网瘾标准”终于揭开神秘的面纱。
“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有6个标准
这次发布的《上网指导》可能会让很多以网瘾治疗为业的机构、专家失望,因为“网瘾”彻底被否决,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看起来颇带学术性的词语——“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根据《上网指导》,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不能正常学习和生活,身体发育和健康受损,出现各种反常行为和情绪问题,现实人际关系(包括亲子关系)恶化,与周围人交往困难、不合群”时,就可以被认为是“社会功能严重受损”。《上网指导》中还给出了一个由6条标准构成的参考意见。
不要让未成年人戒网
《上网指导》高度评价了网络对人类、对未成年人的巨大作用和意义,认为问题的实质只是少数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而出现身心健康问题。
对网络使用失调的未成年人,《上网指导》建议,家庭和学校应该分析原因,注意方式和方法,多关心、多爱护,不要随意谴责,甚至打骂未成年人。并严格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预方法(如封闭、关锁式干预),严禁体罚。如果网络使用不当者伴发明显焦虑、抑郁、强迫等精神症状,也“应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依照有关临床诊疗规范进行治疗。治疗使用精神科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证。严格禁止损毁性外科手术。《上网指导》指出,面对网络使用不当的未成年人,家长不应让他们戒网,干预目标是矫正被干预者的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其健康使用网络,改善其社会功能,而非中断或终止其上网行为。
陶然:我提的标准没被采用不遗憾
提及《上网指导》,被称为“中国戒除网瘾第一人”的陶宏开,一方面表示“卫生部有这样的作为我很欢迎”,另一方面也提出了质疑:“意见稿究竟是征求了哪些专家的意见,能不能公开透明?这些专家又有多少亲自治疗过网瘾?”
而北京军区总医院成瘾医学中心主任陶然对《上网指导》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基本框架搭建起来了,只是还不够全面。未成年人是否存在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的情况,需要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判断,这一提法是非常大的进步,将网瘾诊断科学化了。”
作为较早在网瘾诊断中使用时间标准的人,虽然一再强调是“根据以前的统计”得出的结果,但对征求意见稿未将“时间标准”列入诊断标准,陶然则表示并不遗憾,因为“时间概念更多是一个建议性的东西,只能作为参考,不能成为死板的标准”。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