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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开始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无业人员可到社区办理登记

□晚报记者 辛晓青

实习生 张航 通讯员 刘海军

本报讯 昨日,中原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建设路街道办事处为辖区居民陈先生发放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该区的所有社区劳动保障所都开始办理失业登记。据悉,首批领证的人员包括从未就业的长期失业居民、二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退伍军人、外地来郑务工人员。这也是我市首个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县、区,标志着全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的全面开展。

据中原区人事劳动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新证涵盖了以前的三个证,而且涉及到大量的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所以各个区都很慎重,“我们先开始办理失业登记,因为不少失业人员要凭证享受失业待遇,就业登记暂缓开始,不过也不会等待很久。”

即日起,凡是在中原区辖区内居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八类人员,可到常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失业登记:①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②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③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④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⑤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⑥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⑦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⑧其他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据了解,本市其他区的失业登记也将很快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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