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普通发票2011年将停用
明年新旧两版可混用
□晚报记者 董占卿 通讯员 王全堂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二七区地税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将现有普通发票票种大幅度精简、压缩、合并,并统一发票的标准规格和式样。新版普通发票将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使用,旧版普通发票同时停止使用。
据二七区地税局工作人员孙叶绯介绍,目前,全国各地的、各行业的普通发票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很大程度上不利于税务机关规范管理,不方便公众辨别真伪,而且还增加了纳税人的经营成本,降低了税务机关的管理效率。因此,简并普通发票、统一式样便于辨别真伪和管理,也是本次发票改革的原因之一。简并后,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普通发票将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根据《方案》规定,今后在对现有票种和式样进行大幅度简并和优化的基础上,将扩大机打发票使用范围,减少手工发票。
孙叶绯说,国家税务总局考虑到目前有些全国统一使用的票种暂不宜取消,所以部分票种会保留下来。譬如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换票证;通用发票无法涵盖的公园门票,也可继续保留。
据了解,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将于2009年年底启动,2010年为实施和过渡阶段。过渡阶段,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各地废止的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