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管理条例将出台,禁披露超5年不良信用记录
记录个人信用情况的信用报告正在越来越深入地介入人们的生活,业内人士预计,定稿后的《征信管理条例》很快出台。央行征信局相关负责人士表示,所谓的“信用污点”不会跟人一辈子,但至于保存多长时间,一直没有定论: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据《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