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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齐齐哈尔看水价“深浅”
高房价招安了
这一代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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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齐齐哈尔看水价“深浅”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决定从今年11月起,综合水价由每吨4.2元调至3元,供水企业出现的亏空费用由市政府负担。据测算,这个“窟窿”每月在百万元左右。(11月24日《人民日报》)

消费者不明不白多掏了多少钱

从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的介绍,我发现了供水成本过高的不合理因素。一个问题是所谓二次加压问题。每吨4.2元的水价中,1.2元属于预收的二次加压泵房建设资金。技术改造全部由用户买单,这里有没有专项核算?整个泵房整合共需多少钱,每吨1.2元收到什么时候就应该终止,这应该向公众有个明白的交代。而且,技术改造应该由企业向银行贷款,改造完成后提高效益再逐步归还,也不应该全由消费者负担。另一个问题是产销差过高的问题。自来水公司的产销差即(供水量-售水量)/供水量高达46%,而被允许的损耗是在28%以内。也就是说,100吨水多漏掉18吨。这显然是企业管理上的问题。仅仅这一条,每吨水价就应该下降0.76元。也就是说,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管理不善都由用户全额买单了。

现在,政府对垄断行业采取的“成本+利润”的定价原则,但对于成本的监控却非常薄弱。有的根本不审计成本,只是由企业虚报一通,甚至有的在听证时还拒绝公开成本。这确实是现行定价办法的一个弊端。殷国安

齐齐哈尔水价“掉头向下”有普遍意义吗

城市供水的深层次问题,到底是什么?概括地说,是“市场化的改制”与“公益化的控制”在现实中进退失当。仅以齐齐哈尔为例,公司进行了市场化改制,但是不仅水价不能由企业自定,就连历史形成的供水漏记,企业都不能进行追缴。政府在左右成本中的能量有多大,由此可见一斑。

围绕自来水涨价,所有争议的焦点,其实就是一个利益平衡问题。因此,要厘清其中的是是非非,就无法回避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城市供水到底应该循着公益化还是市场化的方向走,即使无法做到非此即彼,也应该明确,到底应该以公益来主导还是以市场来主导;二是政府和供水企业到底应该是一种怎样的关系,供水保障、供水质量、供水成本到底谁来控制?谁来监督?政府调控与企业自主经营如何平衡?这些问题不解决,齐齐哈尔水价的“掉头向下”也就没有普遍意义。方南

喧嚣涨价语境中水价下调稀缺而珍贵

近期,国内多座城市上调了水价。齐齐哈尔市反其道而行之,体现了政府的民生情怀与应有的责任担当。

据报道,宁波市自来水价从2.2元调至3.3~3.5元,涨幅超过50%。宁波市自来水公司与当地物价部门列举的涨价理由是亏本经营。但是参股宁波市自来水公司的股东之一宁波富达2009年一季报显示,自来水业务毛利率达46.85%。暴利之下仍然“哭穷”,涨价攫取高额利润,显然不合情理。

城市供水服务呈现降价涨价“冰火两重天”的局面,值得反思。地方政府不能抱着“甩包袱”的心态把城市供水放手交给市场博弈,轻易满足供水企业的涨价要求,让水价上涨影响民生利益。如果通过核算,证实供水企业确实亏本经营,应考虑像齐齐哈尔市那样体现责任担当,给予供水企业适当政策倾斜。

汉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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