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裴蕾 孙娟
本报讯 今天是国际残疾人日,昨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每年度应按一定数额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未来10年实现80%残疾人就业
据悉,近年来我省残疾人口的比重明显增加,据统计部门公布,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我省残疾人比例为5.77%,而2006年调查中,我省残疾人比例上升到了7.2%,目前我省共有707万残疾人。
省残联的一名负责人表示,他们曾作过一次调查,在16至59岁的残疾人中,目前的就业率只有54.5%。“按照规划,未来10年,我省残疾人的就业率要达到80%,接近社会平均水平。”
拒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今后,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比例未达到该比例,每年度应当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缴纳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些企业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又拒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府部门除责令限期如数补交外,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仍拒不执行的,由当地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半用于残疾人技能培训
省残联负责人介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约50%用于补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费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接受各级财政部门监管和审计部门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