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赵梦龙
本报讯 11年前,谢女士的公司以没有活为由,让谢女士在家待岗。可没想到,这一等就是10年,公司告诉她已被除名。谢女士将所在单位河南花园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塑料公司)告上法庭。昨天,管城区法院判决,公司须为谢女士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手续,并支付自1998年10月起欠付的生活费。
待岗10年,没等来上班通知却被辞退
“现在公司热缩车间没有活,你在家待岗,等消息吧!”1998年下半年,正在单位上班的谢女士接到塑料公司“待岗”的通知。谢女士虽然有些不舍,但还是很理解公司领导的决定。
“我待岗这么长时间,咋没人给我发放任何生活费呢?”2007年11月份,谢女士的疑问得到了证实,她的统筹已在1998年9月被单位停交,统筹单上显示停交的原因为辞职。“我从来就没有向塑料公司递交过辞职申请书呀?”谢女士认为,塑料公司没有给她发放任何手续,就将她辞退,严重侵犯了她的权益。
公司:过去10年了,你咋现在才要钱
塑料公司则认为,他们早在1998年7月份就停止向谢女士发放工资,况且单位有文件规定,凡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限期3个月内调离本公司,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谢女士没有按照规定与公司签合同,故已经不是我们公司的职工了。”其诉讼请求没有依据。
没送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法院不认可
法院认为,谢女士系塑料公司职工,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在的塑料公司辩称,谢女士未按照单位文件的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已按自动离职处理,因塑料公司未提交将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通知已送达给谢女士本人的相关证据,也未提交其将按照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送达给谢女士本人的相关证据,法院不支持辩称意见。
由于塑料公司没有依法给谢女士建立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故要求塑料公司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线索提供 梁刚 朱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