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优先为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
据新华社电 “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建立健康档案。”日前下发的《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09年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地区建档率达到5%,城市地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30%;到2011年,农村达到30%,城市达到50%。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符合基层实际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