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到纳税权利“告知卡”,可拒绝税收检查
快到年底了,如果有税务稽查人员突然光临你的小店检查,你是否知道应该享受哪些权利?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地税局获悉,国家首次发公告明确纳税人权利。对照这一公告,市地税局规定:稽查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送达“税务检查告知卡”,告知纳税人享有知情权、陈述与申辩权、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等14项权利。
市地税稽查局相关负责人称,该局还实行了“告知卡”制度,要求税务稽查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除出示税务检查证、行政执法证外,还必须送达“税务检查告知卡”,“告知卡”上不仅公布了偷税举报电话和廉政监督电话,还告知了纳税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这位负责人说:“如果纳税人没有收到‘告知卡’,可拒绝检查。”
晚报记者 程国平 通讯员 邱艳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