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宣判5起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公开开庭审理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5起案件7名被告人,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海日妮萨·萨伍提、如则喀日·尼亚孜、李龙飞3名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死刑,另有1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其中,法庭审理认为,海日妮萨·萨伍提丧心病狂,穷凶极恶,连续殴打4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如则喀日·尼亚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李龙飞参与殴打无辜群众,系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者,且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