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告侵权案胜诉获赔45万元
张艺谋以《印象中国:张艺谋传》一书作者黄晓阳及华夏出版社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为由,将黄晓阳和华夏出版社告上法庭。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华夏出版社及黄晓阳未经张艺谋同意,使用其肖像作书籍封面,并署有“张艺谋”字样的手写签名。判令黄晓阳和华夏出版社停止侵权,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向张艺谋的致歉声明,赔偿张艺谋经济损失40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