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经济
闪婚的害处
□王留强
在我们办公室,林姐是个女侠,对看不惯的事马上就说出来,从不在肚里存放。昨天上午一上班,林姐进门连茶水还没来得及泡,就开始发布消息了:“我刚听说咱们楼上业务科的张进和李眉离婚了。”我眨巴着眼说:“不会吧,他们结婚还不到半年。”小马说
“80后的这种事多了去了。我对门邻居小秦结婚才3个月,和他老婆吵了足有两个月,最后只好拜拜了。”
林姐叹了一口气说:“张进和李眉,这俩人做这种事,我真是看不惯。”我赶紧附和道:“就是,虽说年轻,也得注意点影响嘛,起码过上两年再离也行。”小马是个直性子,她丝毫不顾林姐的感受:“人家的脚和鞋子,只有人家自己才能感觉出合适还是不合适,我们操这个心干啥?”林姐马上反驳道:“你说这话可就没理由了。你还没结婚,不知道过日子的难处。你当然无所谓了,但我是很痛心啊!”小马问:“林姐,你不会是和其中一位有亲戚吧?”林姐说:“我能和他们有什么亲戚?我只是想,几个月前我刚给他们送了红包,他们这一离又再一结,我不还得准备两个份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