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任之(安徽)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明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12月10日《郑州晚报》)。换句话说,5年之内转让二手房,都要交纳营业税。虽属“旧政”,也传递出政府鼓励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的政策信号。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截至11月23日,全国7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全部“金灿灿”,同比增加超过100%。排在前20名的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高达6210亿元,同比增加108%。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涨幅比10月份扩大1.8个百分点。连中国房地产协会秘书长朱中一都承认,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中,投资型需求的购房比例相对比较高。
现在推出新政,理论上会对投机需求产生影响,因为5.5%的营业税会在一定程度上冲抵投资或投机型购房的实际利润空间,但这个税赋,都是由买房者交纳,并不会给炒房者带来损失。由此还会产生另一个可以预料的负面效应:卖方觉得利润降低了,可能会改为出租,过了5年期后再卖,由此导致市场上的房源紧张。从2005年营业税开始实施这几年的市场反应看,二手房价格并没有降低,但成交量萎缩,购房者的首付压力也更大。
房地产业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增长。政府要“经营城市”,百姓要“居有所屋”。挤压楼市泡沫、遏制房价上涨甚至逼迫房价理性回归,有简单的、便捷的途径可走,或者有一系列“组合拳”可打。比如加大土地供应量、坚决收回到期闲置土地、真正把保障性住房落实到位,等等。单单凭二手房营业税的调整来遏制房价上涨,作用到底有多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