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明年起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增加10%
会议指出,自2005年起,国家已连续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在稳定中有所提高,这项工作还要继续进行。会议确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和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以及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再适当提高。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适当倾斜。
今后,还要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等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的调整机制。
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各省(区、市)已全部出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在本省内城市间流动就业,基本可以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解决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接续问题,对于更好地保障流动就业人群的权益,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关注立法
社会保险法草案
缴费不足15年可续缴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进行三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延续缴费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增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进行三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增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建议增加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国防动员法草案
全国国防动员工作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共同领导
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进行二次审议的国防动员法草案明确规定,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草案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制定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实施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的议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和国家主席发布的动员令,组织国防动员的实施。
侵权责任法草案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由建设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了多起房子倒塌致人伤亡的案件。针对那些直接危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豆腐渣”工程,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进行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规定,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建设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
完善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程序
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完善了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程序。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理由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海岛保护法草案
立法明确无居民海岛属国有
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进行三审的海岛保护法草案明确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对在本法公布前,有的地方已依照森林法的规定将一些无居民海岛上的林地确认给集体所有的问题,可作为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在本法施行后逐步征收为国有等方式妥善处理。均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