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赵梦龙
本报讯 喝果汁能“预防心血管功能衰老,减少肿瘤发生”?果汁有如此神效?范先生花了604元买了该产品,但买回后感觉商家宣传夸大其词,要求赔偿。昨日,二七区法院判定商家宣传出现混淆用语,应对消费者“1+1赔偿”。
去年10月份,范先生在一家商场看到其出售的“美丹蓝莓果汁饮料”有“预防中老年常见的心血管功能衰退,延缓机体衰老,减少肿瘤的发生”等功效,就花了604元购买了该产品。
后来,范先生发现“美丹蓝莓果汁饮料”的宣传出现了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且直接宣传有治疗作用,不符合《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并认为商场在宣传和出售“美丹蓝莓果汁饮料”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商场退回购物款604元,给予一倍法定赔偿,并支付其交通费2元。
商家辩称,商场不存在虚假宣传,更没有欺诈消费者,且所售产品未对范先生造成伤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销售的“美丹蓝莓果汁饮料”标签内容违反规定,误导了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商家应当退还范先生购物款及增加一倍的赔偿金。范先生要求交通费2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最终判决,商场支付范先生交通费、购物款、赔偿等共计1210元。线索提供 笑立 南南 樊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