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修订颁发《军人伤亡保险规定》,总后勤部同时下发《关于军队统一为现役军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对军人伤亡保险政策制度作出重大调整改革。
根据《规定》和《通知》的要求,调整改革后的军人伤亡保险政策制度,将通过军人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大幅度提高军人伤亡补偿水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保险金标准分别提高6倍和4倍。
总后勤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全军部队坚持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不断提高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军事训练、科研试验、维稳处突、抢险救灾等任务重,风险大。现行军人伤亡保险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变化的要求,难以有效化解军人职业所带来的伤亡风险损失。据了解,《规定》和《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