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玉东 张璇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从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和办证大厅全面实行当场接受群众评价制度,这是我省公安机关便民服务工作的一个新尝试。
目前,全省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和办证大厅均已安装了工作评价器。户籍民警每办结一次户籍业务,都要请群众对办理情况当场进行一次按键评价。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级,其中不满意又分为态度不好、时间太长、业务不熟等其他具体情况。每次群众现场评价的电子数据将与本次办理的具体业务情况一并进入上级数据库。通过核查群众评价意见与具体业务情况,将能直观地检查发现户籍业务办理中存在的失误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