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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5版:独家责任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专家称个人“立法”形式值得关注
立法渠道多元化背后的民意力量
个人“立法”欲规范电瓶维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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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渠道多元化背后的民意力量
电动车新国标叫停,是民意的胜利,也是民主决策的体现

立法渠道多元化背后的民意力量

电动车新国标叫停,是民意的胜利,也是民主决策的体现

回头再看“电动新国标”的出台和暂缓实施。

2009年12月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电动新国标”,并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消息发布后立刻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质疑反对之声甚众。2009年12月1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出通知,“电动新国标”暂缓实施。

国标委同时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要在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便使该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从电动新国标的暂缓实施就可以看出,有关部门在出台这个规定时,没有征求民意,没有深入调查。”吴公民说,“事实上,电动车新国标叫停,是民意的胜利,也是民主决策的体现。”

在吴公民看来,电动车节能减排,是一种绿色交通工具,符合环保要求,将是未来交通工具的发展方向。

“国家着手制定电动新国标,说明是对电动车的肯定和重视,而电瓶作为电动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也一定会着手进行规范管理的,我相信,这是早晚的事情。”吴公民对未来还是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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