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看清免责条款
市民热线:车主王女士说,她停在户外的车不小心进水后,在未启动车辆的情况下,将车辆拖至4S店维修,并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定损。定损人员为她的车辆做了定损,金额为3800元。隔了两天,保险公司出具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根据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第九条规定,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不予理赔。问及什么是“其他”损失时,保险公司表示,“其他”损失就是没有在理赔条款中出现的损失。
既然“其他”损失就是没有在理赔条款中明确规定的损失,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免除的责任就是包括所有没有在理赔条款中出现的损失?那需要免责条款又有何用?王女士对此很不解。
专家解疑:保险专家说,保单上“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每家保险公司都有的。如果消费者因为无法理赔提起诉讼,消费者基本上不可能胜诉,因为法律是承认这条规定的。每家保险公司在为车辆定损后都会有一道核查关卡,有些保险公司核查人员可能认为王女士的事故可以进行理赔,但有些可能就不能理赔。因为这样的事件在理赔条款里并没有明文规定,所以理赔与否就成了每家保险公司的“自由”,可能有些公司为了利益就会选择拒赔。而通过“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这样的理由完全是可以成立的。晚报记者 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