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公路致重大车祸
律师建议追究行人刑责
两个行人嫌麻烦,不走100米外的天桥而横穿公路;酒后驾车的摩托车司机避让不及,翻车倒地身亡。21日,死者家属的代理律师李帅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对行人横穿公路引发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罪。
去年4月28日晚10时许,重庆的李伟与同在一起打工的朱本志下班回家时,嫌麻烦没有走100米开外的天桥,而是直接穿过公路。正当两人跨过路中隔离带走到公路另一侧时,一辆摩托车从石桥铺朝石新路方向驶来,避让不及后撞向隔离带。李伟和朱本志只受了轻伤,但摩托车司机张小伟则因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司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两名行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重庆竞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帅是死者方的代理律师。李帅说,行人横穿公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应当引起司法部门的注意。21日,他已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对行人横穿公路而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进行立法,“应当追究这些行人的刑事责任,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据《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