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联络员“吞”了村民80万元
□晚报记者 王军方 通讯员 淑娟 慧锋
本报讯 利用信用社联络员的身份,把30多名村民的80.904万元现金挪为己用。近日,中牟县法院审理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王海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中牟县各乡镇农村信用社为扩大业务,方便农民,特意在每个村庄推选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本村存、取款业务。联络员多为本村德高望重、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村民承担,在村民的推举下,官渡镇董庄村村民王海被选为联络员。
自从2006年作为联络员以来,王海便忙得不亦乐乎。忙完自己的生意后又忙着本村乡亲们的存取款业务,今天为张三存款,明天又为李四贷款,村民的信任让他有些飘飘然。2006年7月份的一天,村民张某让王海把1万元现金帮忙存入信用社。这时,王海的生意急需周转资金,就把张某的1万元现金应了急。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2006年8月份的一天,村民史某通过王海在官渡镇信用社贷款5万元。王海将现金取出后,谎称取不出钱要等一段时间,随后,他将这5万元现金挪用。
尝到甜头的王海一发不可收拾,他从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期间,多次以同样方式把村民的血汗钱据为己有,涉案金额高达80.904万元。
事发后,王海携款逃至云南。在云南警方的协助下,去年8月4日他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