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警深入社区守护市民放炮
警方公布燃放烟花爆竹8条爱心提示
□晚报记者 吴泳 通讯员 赵全合
本报讯 昨日,省公安厅发出专门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同时向广大市民公布安全燃放8条爱心提示。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警方将对辖区焰火晚会安全情况详细摸底;片警、政府干部和社区居委会将深入社区基层,巡逻守护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省公安厅还专门公布了《向虎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群众的八条爱心提示》:
到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这样才能保障安全。万一出现意外,也方便维权。
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警示语和燃放说明、无漏药浮药的烟花爆竹。烟花表面有漏药浮药,很容易引起爆炸事故,这样的烟花千万别买。
不要违规购买和燃放礼花弹等大型烟花爆竹。这些爆竹需要专业人员在安全区域燃放,个人燃放很容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
燃放前,要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注意事项,燃放时要按照说明书小心操作。
燃放时千万别把爆竹拿在手中,更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出现“哑炮”,不要马上靠近,要耐心等上至少10分钟,再上前查看。
小学生燃放烟花爆竹,父母最好在场看护。
切勿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如文物保护单位、学校、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尽量不在大中城市中心区燃放烟花爆竹。
临时存放烟花爆竹,要避免雨淋、潮湿,远离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