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要求30天废止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10日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特殊职业需向卫生部书面申请。各地相关部门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废止或修改工作。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