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勤
本报讯 3月1日是市区中小学正式开学的日子,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春季开学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收费标准不变,较大的变化则来自民办学校。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民办学校在校生免杂费,标准与公办学校的免收标准相同。
早在2008年秋季,当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收杂费的同时,民办学校在校生也同样享受免杂费的政策,标准和公办学校相同。不过,免除的杂费是通过再次发放形式进行的。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各所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不尽相同,学校一般是先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市教育局再将需要免除的杂费金额拨付到学校,由学校再发放到学生手中。
这位负责人说,具体免收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50元(县镇18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元(县镇230元);县(市)城区小学每生每年200元,初中每生每年263元;郑州市区小学每生每年230元,初中每生每年293元。
今年,郑州市教育局安排了260万元对承担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入学的民办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助,还为民办学校设立了100万元专项资金,对办学行为规范、教学质量优异的民办学校给予奖励。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收费标准不变,依然只收取学生的书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