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局交警总队原总队长陈洪刚一审获刑20年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原总队长陈洪刚涉黑案25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帮“保护伞”陈洪刚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326万余元以及财产差额部分584万余元予以追缴。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