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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救助标准由5000元提高至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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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病救助拟扩大至所有低收入群体
年救助标准由5000元提高至1万元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柴琳琳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民政部门今年将制定出台《郑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计划将救助范围由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扩大到所有低收入群众,年救助标准由5000元提高至1万元。

根据目前本市实施的相关救助规定,郑州市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中,凡患有尿毒症、急性心肌梗塞等29种大病、重病的,政府部门将予以优先救助。这类需要救助的市民,在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负担费用1000元以上部分按一定比例救助,1000元以下自理。救助最高限额年累计不超过5000元。

而今年,救助群体将进一步扩大,救助金额也将大大提升。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计划制定出台《郑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救助范围由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扩大到所有低收入群众,救助标准由5000元提高至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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