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时发现大量现金,他犯了俩错
拿走钱,败露后找人顶罪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蒋晓蕾
本报讯 有这样的一个洗车工,偷了顾客4600元,东窗事发后找来同事顶罪,最终,他还是难逃法律制裁。昨日,洗车工李载鑫获刑1年,并被罚款3000元。
去年12月6日18时左右,余先生收完公司的货款开车准备回公司,1.5万余元的货款因口袋小装不下,他就将钱装在了轿车右后座下的储物箱里,路过李载鑫工作的洗车行时换了个坐垫。李载鑫上车拆旧坐垫时,发现储物箱里的百元大钞,他拉开了储物箱抓了一把钱放进自己的衣兜。
随后,余先生看换好坐垫,启动车子准备走,忽然想起了放在车上的钱,拉开储物箱一看,发现钱少了4600元。余先生找到洗车行老板,说明了情况。老板把李载鑫、贺珂叫到跟前,问是谁拿了钱,李载鑫硬着头皮说没拿。无奈之下,余先生拨打了110。
这时,李载鑫害怕了,但他想如果承认拿了钱,就算把钱还了,老板还是会把自己辞退。他想到了贺珂,贺珂和自己从小玩到大,关系不错,而且,在这儿干的时间比较长,老板不会轻易辞退他。“我把贺珂叫到一旁,承认拿钱的事,但恳求贺珂帮我背这个黑锅,”起初贺珂并不同意,但经不住李载鑫的再三恳求,另外考虑到余先生承诺,把钱拿出来就没事,他就同意了。贺珂把老板叫到一边,承认自己拿的钱,并把钱还给了余先生。这时,警察赶到了现场。
法庭上,李载鑫后悔自己的行为,他更觉得对不起好友贺珂。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李载鑫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线索提供 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