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规定
禁止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本报讯 昨日起,省政府法制办开始就《河南省消防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今后每年的11月9日,将为全省消防安全日。
酒吧、迪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和我省各宾馆,今后都需要设置移动照明灯具、防烟面罩等辅助人员逃生的装备。同时,在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商场、市场、仓库和娱乐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违反这两项规定者,都将面临最高5000元的罚款。征求意见稿表示,物业部门要组织本单位员工和居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我省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将“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
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将可以通过四种方式提出:1.登录河南省政府法制网(http://www.hnfzw.gov.cn)2.信函寄:郑州市纬二路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邮编:450003 3.电子邮箱:xzfgc@126.com 4.传 真:0371-65506917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柴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