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胡审兵
本报讯 保障性住房等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开发商的项目开工、竣工不申报至少一年内不得买地……在国家近期陆续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之际,国土资源部前天在其网站公布了被称为“国十九条”《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郑州市将严格执行,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
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
通知要求,各地当年的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既包括限价房,也包括普通商品房,但面积必须在90平米以下。”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说。
对于目前一些开发商拿地后不及时开发、捂地等行为,通知指出,从今年4月1日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用地开工、竣工申报制度。开发商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各地应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验。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刚刚从网上得知该消息,郑州市将进行研究,出台具体的适用政策,但一定会按照国家的政策执行。
根据国土资源部通知,土地出让时,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目前,郑州市在土地出让时实际执行的标准比国土资源部通知内容都要高。郑州市规定的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一般都在最低价的40%~50%。郑州市规定土地出让成交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而且要求在出让合同签订60日内必须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