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 透明 公正 广泛 规范
新选举法透出五大民主看点
3月14日,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按下表决器,为亿万人关注的选举法修正案获得通过。这一刻,标志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又向前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平等:城乡选举首次“同票同权”
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全国人大代表丛斌表示,这一修改的时代意义在于第一次从制度层面明确取消城乡差别,使公民的政治权利更加平等。
透明: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而原来的法律规定的是“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陈家宝说,原来的“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弹性空间大,改为“应当”,增加了对这一规定的刚性约束。
有关专家认为这些透明的做法有利于避免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当选代表。
公正:代表候选人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
新修改的选举法增加规定:“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有关专家表示,选举工作中监票人、计票人实行回避,有利于保障选举结果的公正可信。
同时,法律规定:“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说,这一修改能保证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职,有利于保证代表在履职时更加公正、客观。
广泛:应当确保适当数量基层代表
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
章治安代表说,应该保证一线生产、科研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不必担心基层代表文化水平不高影响履职。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不取决于学历、荣誉和社会地位,而是要看是否了解实情,是否讲真话、讲实话,真正反映人民的合理利益诉求,代表人民的利益,能否提出治理国家事务的真知灼见。
规范:完善“细节”保护选民意愿
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赵合代表说,这一条款是对选民自由表达意愿的重要保障。
贺一诚代表说,这些规定借鉴并吸收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有益经验,在细节上更为人性化。陈家宝代表指出,这些对于细节的规范和完善,体现了选举工作既严格规范又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据新华社电
政府工作报告删除“灰色收入”表述
昨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根据7日国务院向大会主席团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修改说明,有关灰色收入已经被删除,代之以更为完善的表述。
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全国人代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中曾表示,“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在此后的审议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对灰色收入表示质疑,目前,该表述已修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同时作出修改的还有其他几处。
■ 代表反应
删“灰色收入”尊重代表意见
报告把“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多名代表表示,这一改动充分尊重了代表的意见。图娅等代表说,在小组讨论时,不少代表对此有疑问,什么是灰色收入,没有明确定义,此外,既然是灰色收入,就不应该存在,怎么能规范呢?这一改动很好。据《新京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