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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起,到居委会领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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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将实施
4月15日起,到居委会领审批表

在郑州已经居住5年、长期租房的市民李先生打算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愿望终于快要实现了。市政府昨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010年4月15日起施行。当日起,市民就可以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照计划,今年将完成购房资格标准核准22600户。同时,对目前已经具有资格证的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在今年6月底之前彻底解决这部分人员的住房问题。咨询电话为67883316、67883317。晚报记者 胡审兵 孙娟

申请门槛 户口在郑满3年就可以申请

说起过去几年的租房生活,如今在郑州一家企业上班的李先生至今仍在叹气。2007年底时,李先生在郑户口满3年,按照老的郑州经适房管理办法他就可以申请经适房了。但是国家在2007年下半年出台了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郑州市从那时起就暂停了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报名申请。3年时间虽说转眼就过去了,但由于李先生单位是集体户口,至今他的爱人和孩子仍没有在郑州落下户口。不过,这不妨碍李先生一家三口在郑州申请一套经济适用房。

根据新《办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适房:(一)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三)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申请者本人在郑州户口满3年就可以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像李先生这样的家庭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市房管局局长王万鹏进一步解释称,目前主要解决的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为了以后让更多的人也能够购买经适房,新《办法》还附加了一个条款,就是低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可以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也就是说,以后低收入标准随着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的逐步解决,还可以放宽标准,让更多的家庭纳入其中。

而据了解,目前本市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收入285元。也就是说,申请者人均月收入低于1140元就符合申请办法中对家庭收入方面的要求。王万鹏说, 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资格是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2倍的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的标准都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相挂钩,从而可以实现保障性住房体系内标准的无缝对接。

申请材料 经适房申请审批表、婚姻和月收入证明等

明白了申请条件,李先生又打听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说,新《办法》规定,申请者需要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户口簿和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月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那么,这些证明由哪些部门开具呢?李先生打探清楚了:今年4月15日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可到社区居委会领取;月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社区出具,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由外地迁郑的人员,其住房情况证明应由迁出地房管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

准备好了这些资料,李先生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了。

申请程序 新《办法》规定“三级审核两次公示”

把材料报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后,李先生又关心什么时候能申请下来,对此,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吴运浦说,原来老的办法规定申请人持相关资料直接到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申请,程序较为简单,为使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新《办法》规定了“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

什么是“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呢?

首先是初审:市民送材料→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在受理申请10日内初审→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居住社区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10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报送区民政部门。

其次是复审:区民政部门在10日内就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合规出具审核意见→区房管部门在10日内就住房面积是否合规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报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

最后是核准: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10日内进行最后审核→申请人情况在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10日→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成立者,核发《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

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对于市民申请内容有异议的,相关部门要在接到异议之日起10日内重新进行调查、核实。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即使取得了《购房证》,如果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状况、婚姻状况等在买房前发生变化,申请者也要在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提交书面材料,重新按程序核实。请继续阅读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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