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狮犬寄养宠物医院
主人再也不领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蒋晓蕾
本报讯 一只宠物狗寄养在宠物医院半年多,寄养费达5500元,可主人仍不愿意领它回家。昨天,宠物医院老板将狗的主人于女士告上法庭。
去年6月28日,23岁的顾客于女士带着一只漂亮的松狮犬来到一家宠物医院,想要将狗暂时寄养在这里,她对老板说,父母不让她养狗,待她做通父母工作就会将狗取走,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到时候一并付清寄养费。于是双方就此达成口头约定。
到了今年2月份,于女士还是没来领走小松狮,宠物医院老板多次联系于女士,并要求其支付寄养费5500元,而于女士回答“我不要狗了”。于是宠物医院老板将于女士起诉至管城区法院,并提交了一张于女士在今年1月10日立下的欠条一张,上面写明拖欠寄养费5500元。
对此,于女士称,自己从来没有写过欠条。而且当初老板看到这只松狮犬是只纯种犬时,曾提到过要用来配种,才答应一直寄养的,用顾客的狗配种是要付费用的。
线索提供 刘军荣 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