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定政府机关
能源消耗实行“限额制”
本报讯 政府机关办公大楼,用电用水等能源消耗将会实行“限额制”;借“节能改造”超标装修办公楼,领导干部将受处分;办公楼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采光,严控建筑物外部照明;政府将会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低碳”出行……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将从5月1日起实施。
“所谓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也是我省首部关于倡导政府机关带头节能减排的政府规章。据介绍,目前全省有4.7万家公共机构,建筑面积11965.51万平方米,9万余辆公务用车。裴蕾 柴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