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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卖房须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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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卖房须明码标价
一套一码标出来,挂在醒目位置

昨日上午,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物价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0年5月1日起,郑州市商品住房销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明码标价,必须一套一码。同时,对已经出售的房源,也须明确标示出实际成交价格。晚报记者 胡审兵 徐刚领 实习生 任琳

80平方米的房子标价40万元,还需标出每平方米价格

昨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5月1日起,郑州商住房销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明码标价,要求对要出售的每套住房都要一套一码标出来,而且要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如果按照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明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举例来说,如果按照建筑面积来标价的,如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标价是40万元,还需要标出来每平方米5000元。

开发商要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电脑查询等方式。也就是说,价格信息能让购房者轻易地能看到,而不能藏着掖着。同时规定,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的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对于一些楼盘推出优惠条件卖房额,还要标明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消费者实际在买房时,还会遇到楼盘不断涨价的情况。对此,通知明确要求,商住房销售价格变动时,开发商应当按规定及时更改明码标价的相关内容,并保存完整的价格资料以备查证。

房子卖过后,在销售现场要及时更新楼盘信息

除了要求明码标价、一套一码外,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后,必须通过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进行即时备案,同时还要及时修改现场楼盘表中的相关信息。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卖了某套房后,要及时在现场的楼盘表上标示出来,以免给人造成捂盘的嫌疑。

同时,为防止开发商虚假交易,对已经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原则上不予变更。确需变更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开发商要持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变更文件,才能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房价都包括啥?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商住房销售价格由8个部分构成: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费,企业管理费,贷款利息,法定税金,合理利润。根据规定: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电通讯、有线电视、消防、安防以及小区物业用房等非营业性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应按规定的或实际发生的费用列入房屋开发成本,一律纳入商住房销售价格内。

任何开发商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将应计入开发成本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燃气初装费、暖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交易手续费、房地产测绘费等代收费用列在价外征收。

发现违法怎么投诉?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住房销售必须严格执行预售许可证制度。没有取得预售证的,不得有任何销售行为,不得向预购人收取任何预定性质的费用。开发商在申请预售时,要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建设方案,具体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楼盘表、预售价格及价格调整方式等内容。

为防止开发商以自留的名义捂盘惜售,要求开发商保留自有房产的,应当符合“少量、合理”的原则。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不得销售,登记后如需转让的,按照单位房转让办理。

同时,为了防止开发商拿到预售证后捂盘惜售、不按规定时限开盘等情形,市房管局要求,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后,要在规定时间内销售商品房,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不得以各种借口分批、分次销售,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误导消费者等。购房者大概都会遇到这种情况,买房时,售楼员把房屋质量、小区环境等说得天花乱坠,一旦购房合同已签或者入住时,却发现根本不是那回事。

对此,通知要求,开发商制作宣传手册、宣传单等进行商品房介绍和宣传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严谨,不得使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示误导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不得相互串通合谋涨价,应将公示及承诺的主要内容、事项和代收费用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不得在公开标明的销售价格之外加收任何费用,也不得在房子交付使用时委托物业公司追加房价外的任何费用(政府性基金及法定税金除外)。开发商承诺向购房者赠送商品或服务的,应就赠送的内容、数量、质量或服务标准在售房合同中约定。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指出, 从5月1日起,本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新建商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民也可通过12358价格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开发商有什么态度?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今年将对在建并已进入预售环节的开发项目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售房、捂盘惜售等行为。对于实行商住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制度,郑州一家开发商的相关负责人苏先生认为,明码标价,这种形式是可以走的,但是,这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价格的涨与跌。“价格涨跌是市场行为,不是靠行政命令就可以管住的。”明码标价,只是起到了一个对于市民提前告知价格的作用,很难从根本上起到控制涨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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