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能治牙疼?
我市审结首例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犯罪案件
□晚报记者 刘涛 通讯员 胜利 申紫见
本报讯 两个“瘾君子”以吸毒能治牙疼为借口,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毒品。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违反国家禁毒法规,引诱他人吸毒的被告人周国然、程咏被法院依法以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悉,此案是郑州检察机关办理的首起因引诱、教唆他人吸毒而获罪的犯罪案件。
36岁的周国然是我市无业人员,小学毕业后在他人引诱下染上吸毒的恶习,从此走上了以盗养吸的道路。自1991年3月至2003年2月,周国然曾6次因盗窃和吸毒受到司法机关处理。2009年8月,周国然和无业女青年程咏(39岁,吸毒人员)在中原区中原西路其租住处,以吸毒能治牙疼为名,鼓动牙疼的被害人王某吸食,并向王某提供毒品、吸毒工具,教王某吸食毒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国然、程咏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