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捧世博,注意别侵权
□晚报记者 李丽君 通讯员 李建伟
本报讯 还有29天世博会就开幕了,许多商家也瞅准这次商机,将世博会名称、会歌、徽标、口号、主题词等作为商业开发,殊不知已经侵权。
昨日,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前不久,省知识产权局、省公安厅等8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我省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规定,在世博会的筹备和举办过程中,有关世博会的名称、会歌、徽标、口号、主题词等特殊标志,各参展方的展览品和宣传品,各参展方的展馆、展板和展台设计与装饰,各参展方在其展区中销售的纪念品,各参展方所组织的论坛以及各国文艺工作者的表演等,都属于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