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周炜卿 通讯员 梁淘淘 周正
本报讯 在大街上偶遇初中女同学,便炫耀自己炒股多么赚大钱,还动员女同学也炒股,他信誓旦旦地打包票“如果赔了钱我买单”。谁知不到半年时间女同学就赔进了23万元,当女同学找他兑现“承诺”时,“吹牛者”挥刀相向女同学家人。昨日,巩义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史岩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赔偿受害人47799.65元。
家住巩义市城区、已过而立之年的史岩,2009年年初,遇到阔别多年的初中女同学苏兰,几句寒暄之后,史岩就念起了自己的发财经,炫耀自己通过炒股如何如何赚钱。苏兰担心炒股有风险。史岩拍着胸脯承诺说:“只要按照我的指点,保证只赚不赔,万一赔了钱由我买单。”
苏兰心想这种只赚不赔的炒股值得一试,在史岩的亲自指挥下,苏兰不到半年就赔进了23万元。于是苏兰多次找史岩讨要炒股赔的钱,自觉理亏的史岩口头答应2009年5月1日兑现这笔钱。
可过了还款期限,史岩连家都不敢回了,2009年5月20日上午,苏兰发现史岩躲在父亲家中。苏兰叫上丈夫岳某和朋友来找史岩要账。双方经过商议后,史岩打了两张共计23万元的欠条。这时,史岩的母亲刚好从外归来,史岩发现苏兰在和母亲说话。他害怕苏兰告诉母亲炒股赔钱的事情,随手从桌上拿了把折叠刀,将岳某的脖子划伤约30厘米。案发后,史岩当即逃跑,苏兰向警方报了案。史岩东躲西藏,2009年10月6日,被民警发现并抓获。
经鉴定,岳某已构成九级伤残。岳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史岩赔偿医疗费等4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史岩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经计算,赔偿岳某损失47799.65元。对岳某要求判史岩归还借款23万元的请求,法官认为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