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有一个农民在田间劳作,他的妻子给他送饭,他吃完以后就死了。父母为儿子的死很悲痛,就以谋杀罪把妇人告到了官府。妇人备受酷刑,禁不住痛楚,就认罪。
县令仔细查阅了这个案子,从中找出两个疑点,便认定这个妇人一定是被冤枉了。然后县令亲自到妇人的居室和耕地里去详细察看,又让妇人把那天的饭再重做一遍,又问她路上去过什么地方,妇人说在荆林下休息了一会儿。于是县令把鱼汤米饭都拿来,再把荆花放进里面,扔给猪狗,猪狗吃后,都立刻死了。县令于是释放妇人。请问:县令找出的两个疑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