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驾车出事死亡
新郎状告岳父母索要继承权
本报讯 2008年9月20日,新郎小王(化名)与新娘小刘(化名)举行了婚礼。第二天,小刘驾车,小王乘坐,由于车速过快且采取措施不当,车辆冲入路边的沟中,发生单边交通事故,造成小刘当场死亡,小王受伤,车辆严重损坏。交警部门认定小刘负事故全部责任。小王遂以小刘的父母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分割小刘的遗产。
近日,中原区法院审理了这一特殊的继承案件。庭审查明,小刘驾驶的车辆系小刘在婚前购买,由于车辆在事故中毁损严重,保险公司赔偿8万余元。法院认为小王作为小刘的配偶与小刘的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保险公司赔偿款应系小刘个人遗产,遂判决3人各分得保险赔款的1/3。张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