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上海拟开征住房保有税,且方案基本已定;另一传言则是物业税已获住建部审批,通过财政部和国务院审批的概率也很大,试点地区为4市,发起地点为重庆。而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特别房产消费税”,也是由重庆市市长黄奇帆透露的。
结合本月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求是》杂志中发文称要研究适时开征物业税;4月6日财政部公布的2010年工作重点包括有完善房产税制度;以及近段时间,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官方媒体连续14天炮轰高房价、高地价和追问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物业税的开征似乎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物业税一词首次进入百姓视线是在2003年10月。2006年10月,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6省区市率先开展了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成为首批物业税“空转”的试点。一年后,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再批安徽、河南、福建、天津4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空转”省市超过10个。
今年初也有消息称,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将推广至全国。
据《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