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周炜卿 通讯员 梁淘淘 程志远
本报讯 张丽(化名)去某货运部联系生意时到火炉旁取暖。不料火炉上的鹅蛋突然爆炸,将她左眼炸瞎。她多次找烤鹅蛋的人和货运部老板索赔,遭拒后将二人告上法院,索赔7.5万元。昨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张丽是巩义市涉村镇人,39岁,每天去巩义城区做石料生意。张丽说,2009年1月12日,她到范某的货运部联系业务,看到范某丈夫王某将一枚鹅蛋放在火炉上烤。后来,她坐到火炉旁的凳子上接电话,范某过来翻鹅蛋时,鹅蛋突然爆炸,将她的左眼炸得鲜血直流。范某将她送往医院,并给了她100元钱。张丽住院30天,医疗花费19768.75元,经鉴定其伤情已构成七级伤残。范某和王某拒不承担责任。2009年8月6日,张丽将二人诉至巩义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费用7.5万元。
被告称,张丽来货运部并非联系货运业务,而是串门取暖。鹅蛋是别人暂时存放在屋里的,张丽在未得到她夫妇两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拿鹅蛋到火炉旁烤着吃才被炸伤。因张丽和王某都在烤鹅蛋,并不确定爆炸的鹅蛋是谁放的。
庭审期间,双方同意调解,但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