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熊猫乳品案二审,3名责任人认罪
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了广受关注的“熊猫乳品”案。经查,2008年10月,熊猫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常务副总经理王岳超、总经理洪旗德和副总经理陈德华,将被退回的三聚氰胺超标熊猫牌全脂甜炼乳,采用按比例添加的方式重新回炉,生产出各类规格的炼奶酱。今年3月3日,上海市奉贤区法院分别判处王岳超、洪旗德、陈德华有期徒刑5年、4年6个月、3年,3人均提出上诉,坚称“不知情”。但在二审过程中,3人都表示认罪且追悔莫及,并恳请法院从宽处理。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