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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二奶”想扶正 冒充原配办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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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人真厉害,岁数比老婆还大
孩子接连生了仨,公然住进了婆家
嚣张“二奶”想扶正 冒充原配办离婚
丈夫因重婚罪坐牢,“二奶”至今未受法律惩罚

这个情人真厉害,岁数比老婆还大

孩子接连生了仨,公然住进了婆家

“我离婚了?怎么连自己都不知道”

2009年底,广东省东莞市某镇居民李桥感到有点纳闷,自己已经连续好几个月没被通知去做计生检查了。于是,她主动到镇上的妇联要求做孕检,却被告知:她已离婚,不需要做孕检了。李桥一听,大吃一惊:“我离婚了?怎么连自己都不知道!”

李桥心急火燎地跑到民政局一问,才得知“自己”早在2009年5月27日已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李桥猜想,丈夫和“二奶”早就巴望着把自己“踢走”,难道是他们搞的鬼?

“二奶”比原配还老,相貌也不出众

李桥和刘某结婚已20年,有两个孩子。近年来,李桥发现丈夫越来越不对劲,常背着自己接电话,还常借口应酬不回家吃饭,有时候甚至彻夜不归。虽然李桥数次追问丈夫,可丈夫就是死不承认。 后来,李桥意外得知丈夫和其他女人同居,连孩子都生下来了。让她意外的是,那个勾引丈夫的“狐狸精”是一个比自己大一岁、相貌并不比自己出众的打工妹。这个叫阿芳的女人已经和丈夫刘某生下了3个孩子,最小的那个都有12岁了。

不愿花一分钱,丈夫想把老婆扫地出门

事实上,刘某的家人也是纵容这种不道德行为的,因为阿芳和孩子们就住在刘家的老宅,刘家人俨然已经接受了这个“二媳妇”,对刘某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李桥也想过要挽救自己的婚姻,可刘某对这个家丝毫没有留恋。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硬了心肠的刘某不愿意在李桥身上多花一分钱。刘某声称,家里的几套房子都是借父母的钱买的,要离婚可以,但房子没得分。

几次交涉无果后,刘某干脆不怎么回家了,只是偶尔回来看看孩子,李桥也干脆不再提离婚这事,两人就这样拖着。

眼看着自己和阿芳最大的孩子快要参加高考了,但因为是“非婚生子”,孩子的户口问题还没彻底解决。被阿芳苦苦相逼之后,刘某决定铤而走险。

与“二奶”合演李代桃僵闹剧

2009年5月的一天,刘某来到派出所假称自己老婆的身份证遗失了,说要补办一个。然后他让阿芳以妻子的名义去拍了证件照,用这张照片去办了个临时身份证(名字是妻子李桥,照片是二奶阿芳)。

经过事先安排和演练后,5月27日,刘某带着阿芳到镇政府婚姻登记处顺利地骗过了工作人员,办理了离婚手续。这时,李桥还完全蒙在鼓里,就“被离婚”了。

“离婚”后的第四天,也就是5月31日,刘某和阿芳就迫不及待地跑到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办理了结婚登记。刘某用冒险的举动换来了阿芳的幸福笑容,殊不知却把自己和阿芳都送到了危险的边缘。原配李桥在发现自己“被离婚”后,马上向警方报案,刘某的好日子被打断,他于2009年10月11日被警方羁押并刑事拘留,11月14日被正式宣布逮捕。

2010年3月4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对于那份离奇的“离婚登记”,法院最后也判决无效。 据了解,庭审时法官称对阿芳另案处理,后来阿芳被取保候审,现在还没作任何处理。(文中当事人均用化名)据《羊城晚报》

律师说案 阿芳也应受到法律严惩

广东省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界人士指出,这个荒唐故事里的“嚣张二奶”显然是知道刘某是有配偶的,不然也不会做出假扮刘某妻子去办离婚这事。但最后法院没有做出处理,可能是因为考虑到阿芳还有3个孩子需要照顾,所以网开一面。

类似案子 河北“二奶”被判处缓刑

河北省衡水市一男子齐某抛妻弃子十余年在外“重婚”后并生一子,妻子将刘某与“二奶”吴某告上法庭。近日,衡水市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另一被告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齐某在与刘某婚姻存续期间,公开与吴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被告人吴某明知齐某系有妇之夫,仍以夫妻名义与其共同生活,虽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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