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企业失业保险
减半征缴
□晚报记者 辛晓青
昨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公布了2010年度失业保险费征缴政策,全市企业失业保险费12个月内减半征缴,允许困难企业缓缴6个月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其中单位2%,个人1%)降低为1.5%(其中单位1%,个人0.5%),降幅达到50%。2011年1月,失业保险费率自动恢复到原来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