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专项理财不能炒
三类基金可以炒
本报讯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也可以炒股指期货了。
4月23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指引》。两《指引》明确规定,券商和基金炒股指期货都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同时对具体操作进行了详细规范。
券商自营炒股指期货仅限套期保值
对证券公司的要求是:在目前,券商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限于套期保值目的。下一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参与其他目的的股指期货交易,相关监管规定将另行制定。
另外,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炒股指期货也有不同的要求。其中,对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对于定向、限额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允许券商为客户提供不限于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投资产品。
不过,《指引》规定,券商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原则上不得从事股指期货交易。
但是,《指引》对券商炒股指期货的交易规模进行了限制。其中,券商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其中股指期货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计算;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炒股指期货的,在任一时点,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集合计划持有权益类证券市值的20%等。
三类基金可炒股指期货
在基金炒股指期货的要求上,《指引》提出在投资策略上要以套期保值为主,严格限制投机。
其中,明确规定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保本基金可以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不得从事股指期货交易。
《指引》还在基金持仓规模和投资杠杆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