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
指定郑州中院审理
我要我的毕业证!新乡女大学生小孟告母校。此前,她分别和当地公安机关、母校打了10多次行政官司。这次是省高院指定在郑州市中院审理。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蒋晓蕾
没有毕业证的生活
打了3年多的官司
为找不到工作发愁
小孟是新乡长垣县的一个农家女孩。2004年,她考取平原大学(现为新乡学院)学习法律。
按照正常学业来算,小孟2007年就可以毕业了。
然而,她和系主任发生的一次“意外”,她被学校开除,也改变了她此后的命运。
因为没有毕业证,3年多来,除了在北京学习外,她一直在打官司中。
期间,她多次出去找工作,但是,因为没有毕业证,都被拒之门外。
期间,她卖过报纸、刷过碗、卖过凉皮、当过家教。
可还是入不敷出,她变卖了自己所有值钱的东西,电脑、家具等换钱,来继续打官司。
“现在是赶鸭子上架
只能往前走”
“这事换在谁身上,都会这么做的。”
小孟说,她现在已经是赶鸭子上架了,只有往前走。
父母年纪都大了,“我很少跟他们说这些事,不想让他们担心”。
她对昨天的庭审中自己的表现挺满意,“该说的都说了。”
对于未来,小孟说,如果毕业证拿到手了,会先参加司法考试,拿个律师执业资格证,再有可能的话,她还要干自己喜欢的新闻记者。
因实习和学校发生争执被抓
事情还要从4年前说起。
2006年,到了小孟实习的时间。
学校为她开了实习鉴定,要求她在新乡市中院实习两个月。可一向酷爱新闻的小孟,自己联系到新乡电视台评论部实习。
“我找系主任开介绍信时被告知,我的行为违纪了,学法律的不允许在新闻单位实习。”小孟说,他们因此发生了争执。
这场争执,让小孟想起大一时她与系主任的一次交恶。
那时法律系学生常用酒精炉在宿舍做饭,系主任都没有制止。后来,她向学校反映了此事。“这事引起了系主任的极大不满。”
争执中桌子上的一台电脑显示器落地,但完好无损。
当地公安机关民警把她带到学校保卫处。当天晚上,民警让她在一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告知书上签字。
她因涉嫌毁坏公物,被行政拘留10天。
起诉公安机关,要求撤销行政处罚一二审败诉
10天后,她从拘留所出来了。
接下来,她的学业路无法再继续下去。
首先,学校扣发了她的英语四级准考证,专升本的资格没了。2007年4月,学校又做出了开除她学籍的决定。
从2006年10月至今,3年多来,她分别把公安机关和母校告上法庭,打了近10次行政官司。
此前的几场官司中,起诉公安机关撤销行政处罚一二审都败诉。接到终审判决书后,小孟向省高院进行申诉。就在发回重审后,公安机关认为程序违法,主动撤销了这起行政处罚案件,并赔偿小孟1000元损失。
起诉母校,前后打了5次官司
小孟也和学校较起真来。2007年12月25日,小孟将新乡学院起诉到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此前2007年3月份,小孟起诉学校扣发她英语四级准考证违法,4月20日开庭,4月24日被赶出了学校。此后,小孟和新乡学院的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双方都上诉至新乡市中院。
案件几经周折,今年2月2日,一纸判决撤销了学校开除小孟学籍的决定。
小孟说,期间,2009年1月份,她先后4次见了省高院院长张立勇,“院长给我出主意,还给我鼓劲,不过,也让我反思一下自己,我非常感动……”
她说,后来,她还真反思了,如果当时她不报警的话,强忍着自己心中的怒火,还真什么事都没有。但是,现在,她不得不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