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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频现“诈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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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频现“诈骗门”
两个无业人员郑州作案骗走汽车171辆市民把车租给租赁公司,“以车养车”暗藏风险

两个无业人员郑州作案骗走汽车171辆

市民把车租给租赁公司,“以车养车”暗藏风险

两个社会无业人员,两起相同手法的诈骗案件,涉案汽车多达171辆。

检察官提出疑问:如果汽车租赁公司老板能够本着为车主负责的态度,还会出现如此荒唐的事情吗?

晚报记者 刘涛 孙娟

实习生 刘李

一拍案:骗走汽车127辆,追回108辆

市民刘女士曾把一辆本田车委托给汽车租赁公司对外出租,可去年年底到了租期,车子却一直未归还。打听后才知道,本田汽车早已被抵押出去。

刘女士报案。由此,揭开了这个租车骗局的序幕。管城分局经侦大队透露,这起租车诈骗案的作案人名叫徐宁。

2007年,经过多次行业调查,徐宁完全熟悉了租赁行业漏洞:租车的门槛很低,只需要拿着身份证、驾驶证等,交个几千元押金,就能轻易租到价值十几万元的车。

2007年6月,他第一次作案成功,用租赁来的汽车套取了一大笔现金。这个无本万利的“生意”让徐宁尝到了甜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自2007年6月至2009年12月,他先后与一些汽车租赁公司和个人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共计租赁汽车127辆。

为了形成资金周转良性循环,徐宁以“零租金”的方式,每辆汽车分别以10万元、8万元、4万元不等的价格抵押出去。

这种“促销方法”让徐宁的车辆源源不断流向外地,如周口西华县、山东东明市等地区。

案发时,徐宁收取的押金已高达636万元,而这些钱早已被挥霍。据警方透露,嫌疑人徐宁于2009年12月18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尽管徐宁被抓了,但是刘女士的车还是没有追回。

截至2010年4月18日,专案组共追回涉案车辆108台。

二拍案:骗走轿车44辆,追回18辆

一心想发财的李新成(化名),在没有任何资金的情况下,找到工商代理为其提供资金注册了一家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投资管理、营销策略。

但新公司开张一个月,营业额却是零蛋,办公地点的租金、员工工资、水电费等日常开销让他焦头烂额,而“汽车民间私贷业务”让他眼前一亮。

随后,李新成以公司需要用车为名,拿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从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到一辆黑色伊兰特轿车,合同约定月租金4500元,押金2000元。

刚拿到车,李新成开到焦作,以7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他人,如此他手上有了“流动资金”。

但很快,抵押款就所剩无几,租金却越来越多。于是,李故伎重演赶到另外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这次他为了避免麻烦,一次性租了五辆车,单租金每月就1.5万元,这五辆车共抵押了30万元的现金。

就这样,雪球越滚越大,李新成需要支付的租金和利息也越来越多,事态发展超出了他的掌控。与此同时,一些人为了确保车辆不被真正的车主偷开回去,还私自拆除了车辆上的定位系统。

如此一来,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们着急了,李新成却关闭手机逃避,成为网上逃犯,直至在焦作被抓获。

经调查,2008年4月至2009年5月底,李新成以签订租车合同的形式,先后从多家汽车租赁公司诈骗小轿车共44辆,目前追回18辆,价值人民币1474100元,未追回汽车26辆,价值人民币2395100元。

金水区法院近日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新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记者调查

以车养车现象十分普遍

昨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市不少市民把闲钱投资买车,并将爱车挂靠、出租给租赁或者婚庆公司,收取额外租金,以降低养车成本。

同时,还有些市民为了节省汽油、维护等费用,专门再买一辆车挂靠给汽车租赁公司,这就是许多车主口中常说的“以车养车”的好办法。

工人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则透漏,对于私家车出租的收益,车行按一定比例提成。长年委托出租的私家车,车主可按月向车行收取租金,根据不同车型和新旧程度,租金每月数千元不等。

租车行业漏洞过大

租车行业漏洞过大,导致我市汽车租赁诈骗案件频发。

目前,车主往往在对租赁公司没有任何了解的情况下,即把车交与其打理,如此一来不仅存在丢车的风险,如承租人无证驾驶出了事故,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等会接踵而来。

警方提醒,私家车车主要提高风险意识,以车养车时要注意选择正规的租赁公司或婚庆公司,最好事先签订合同,切忌贪图小利吃大亏。

检察官则提醒,将爱车送到租车行,一定要注意租车行是否正规,租车手续是否规范,一旦租出要定期查询车辆使用情况,发现定位系统被拆除请及时报警。

警方认为,汽车租赁公司应该严把租车人的信用审查关,抬高租车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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